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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边天黄。

至杰诺斯

第一精神病院院长:

杰诺斯:
近来无恙?
找个工作的空,十年过去了。三年前最后一根头发也无情离开。你知道我一向脱发严重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。也许是地理位置不好,整天风吹日晒;也许是养料供不上去,它不乐意多待。我没有舍不得它,过去十年我失去了太多东西,能扰乱我心绪的不能只是一根头发而已。
我三十五了,你后继我的前扑成了二十五。我不清楚你找了什么样的工作,成了个什么样的家庭,但是我希望、并且急于肯定你过得比我好。那我就满足,就与有荣焉;即使你现在是二十五岁。
其实我不知道该写什么了。数数桌上的纸团子,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——已经有十个了。平均每年一个,只是赶巧儿都凑在今天一天。我天生脑子钝,以前背地里取笑你一根筋,我也是挺不好意思的。无证说这叫未老先衰,更年期前兆。我明白,我每过一天就离四十岁更进一步,但至少我知道自己是为谁而衰,为谁一等就是十年。
我搬家了,因为搞到了一份正经工作,收入也比以前打工仔的时候多。公司新来了一个小伙子,今年二十五岁,染一头斗志昂扬的金发,发根带着突兀的黑,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喊前辈。我想起你来了。只不过你的金发比他的纯太多太多,而且你似乎更成熟冷静,不像他那样热火朝天。
楼下的小姑娘开始弹琴了。她弹得并不好,琴声断断续续,但我听出是《致艾利斯》,并觉得有必要写一写——因为你们都是斯字辈。
趁着墨水干透的空档,我重新审视了一下这封书信:语言像那首歌曲子一样,断断续续,希望你能读懂,也希望里头没有错别字。希望我能记得十年前的笑脸;也希望你能记得十五年前的路口;更希望下次有机会见到时,你我都不会说“好久不见”。
信终矣。祝事事顺心,业有所成,一切安好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埼玉上
(随函附上合照两张,分别摄于五年前十二月末与去年三月初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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